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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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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医院关于患者住院预交金 收取额度的公示

作者:怒江州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5-06-23 浏览:4713 来源:怒江州人民医院 分享:

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临床科室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自费患者常见病种自付平均水平,合理收取住院预交金,于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现将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作为常见病种公示如下。

附件1:职工医保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

附件2:居民医保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

附件3:自费患者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

 

怒江州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