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NJZRMYY-CGB202616
一、项目背景与完成目标
为合法、合规、高效地处理医院历史遗留的往来款项,现需采购一项“财务审计+法律支持”的综合服务。项目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一家律师事务所,共同完成从账目清查、法律催收、到出具最终经济鉴证报告的全流程工作,为后续账务核销提供完整、合规的依据。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服务内容由联合体双方全程协同、分工履职,所有工作成果、佐证资料、正式报告均需满足财政、国资、卫健主管部门核销审核标准,若因联合体工作疏漏、资料缺失、鉴证结论不合规导致医院无法完成坏账核销,全部整改、补证、重审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相关费用不予追加。具体工作如下:
1. 财务审计与鉴证服务工作内容(由会计师事务所全权负责)
1.1全面往来账务清查核实:对医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全部历史长期挂账科目开展全覆盖、逐笔穿透式账务核查;完整调取、核对会计凭证、账簿、原始业务单据、历史记录等全套财务资料,核实每笔往来款项,杜绝漏查、错核。清查台账、工作底稿须完整留存并交付医院归档。
1.2查明挂账原因:逐笔核实每笔欠款的挂账时间、账龄、形成原因及前期催收情况。
1.3出具鉴证报告:在对法律支持服务成果进行复核的基础上,出具《历史往来款清理专项审计报告》《其他应收款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对拟核销坏账损失的真实性、合规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可直接用于国有资产损失核销申报。
1.4配合账务核销:协助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规定,整理完善核销所需的全部财务佐证材料,并配合完成后续核销申报与账务处理流程。
2.法律支持与催收服务工作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负责)
2.1本项目律所负责全部债权核查、法律尽职调查、合规催收、证据固化、法律文书出具及专项法律认定工作。
2.2法律尽职调查:对本次拟核销往来款项逐笔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核查形成事实、债权合法性、债务人主体信息、存续状态、权属关系及诉讼时效状态。编制完整的法律核查工作底稿,明确每笔债权的可核销法律基础,确保案涉债权认定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
2.3法务催收程序:针对全部欠款(含企业、个人,包括患者、离职及退休人员等)统一启动规范化、合法化催收程序。依法出具并有效送达《律师催收函》,严格履行法定催告流程,并获取有效送达回执及沟通记录。
2.4失联与无偿还能力取证:对经调查确认已失联、身份信息无法查实、主体注销或确无偿还能力的债务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出具规范《债务人状况尽职调查报告》,固化相关证据,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坏账核销取证要求。
2.5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对每笔拟核销款项的法律状态进行最终认定,出具《拟核销资产法律状态专项意见书》,为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服务成果与时限要求
3.1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并出具所有正式成果文件。
3.2成果文件清单:
(1)《历史往来款清理专项审计报告》
(2)《其他应收款专项审计报告》
(3)《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
(4)《拟核销资产法律状态专项意见书》(含每笔欠款的律师催收函送达回执、债务人状况调查报告等)
(5)《管理建议书》
(6)交付形式:上述报告及附件材料各6份纸质版及一份电子版。
4.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4.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项目整体协调与成果汇总。
4.2财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执业经验不少于10年;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包含2名具备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人员。
4.3法律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执业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10年;团队中应包含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
三、报名要求
(一)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需包含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会计师事务所;
1.联合体各方均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各方均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交医院备案。
(二)提供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 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2025年1月(含01月)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即可;
(五)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2025年1月(含01月)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即可;
(六)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对该项目后期获取的数据材料的保密承诺(自拟格式);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7日;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所要求的材料以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jzrmyycgb@163.com,发送邮件时主题请备注怒江州人民医院历史往来账款清理资产损失鉴证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满三家后通过邮件回复比选报价材料及相应数据材料;
(三)项目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86-3621430,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
财务科具体业务咨询电话:0886-3625063.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根据报价材料进行综合比选评分,综合比选评分排名第一中标,后续结果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方式
怒江州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jzrmyy.com/)
七、监督
本次采购全程由投诉办进行监督,项目参与投标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投诉办电话:0886-3630777
怒江州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