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112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文件精神,授权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我院对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认真遴选、测算、分析、审核,并经院内专家论证、院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即有利卫生事业的发展,又有利于保持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特定了3项拟开展的授权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为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制定试行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5 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对新增的3项试行价格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怒江州人民医院监审科和怒江州人民医院价格管理科反映。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怒江州人民医院监审科:0886—3630777
怒江州人民医院价格管理科:0886—3624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