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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须知】最新消息!关于调整来返怒江人员分类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作者:怒江州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2-06-25 浏览:6485 来源:怒江州人民医院 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要求,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出入政策,决定调整对来返怒江人员分类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涉疫地区分类

对来返怒江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划分为A、B、C三类风险区。A、B、C三类地区的划定由怒江州疾控中心在怒江传媒上适时公开发布。

(一)A类地区

1.国内各地公布的高风险地区。

2.境外地区。

3.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

(二)B类地区

1.国内各地公布的中风险地区。

2.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涉疫地区。

(三)C类地区

1.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的地区。

2.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不带“*”,但经风险研判后有较高疫情外溢风险的地区。

二、涉疫地区来返怒江人员分类管控措施

来返怒江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所在地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一)A类地区来返怒江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怒江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B类地区来返怒江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怒江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C类地区来返怒江人员管控措施

从C类地区来返怒江人员:抵怒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条件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非涉疫地区来返怒江人员防疫要求

实行扫码、验码,绿码通行。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健康管理时间自离开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二)涉疫地区及人员来怒后由第一站属地县市采取分类管控措施。

(三)本通告即日起执行,既往健康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自6月24日起执行来返怒江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6月24日

附:各县市指挥部咨询电话:

泸水市  0886—3898977

福贡县  0886—3411508

贡山县  0886—3511979

兰坪县  0886—3211369

附件:

自6月24日起执行来返怒江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

一、A类地区

1.国内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

2.境外地区。

二、B类地区

国内新冠疫情中风险地区。

三、C类地区

1.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地区。

2.北京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除高中风险地区以外区域。

以上风险地区划分自2022年6月24日起实施。

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24日

供稿:怒江传媒

编辑:李庆

监审:韩勇